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中鉴定意见告知方式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中鉴定意见告知方式问题的批复
% [) ]- Q$ C3 |1 ^1 L大连法律网(公复字[20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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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厅《关于办理行政案件中法医鉴定结论采用笔录告知方式通知当事人是否合法的请示》(冀公法[2007]2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公安机关告知鉴定意见,可以采用送达方式,也可以采用笔录告知方式,告知笔录应当由被告知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 ^6 A" ?6 a" o王希胜律师,大连著名律师,资深律师,办案无数,法律业务娴熟,经验丰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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